可适用于直接由市政给水管网通过供水管抽水的生活、生产用水的二次加压供水系统,主要包括:
(1)新建、扩建或改建的住宅楼、居民区及其配套设施的生活二次加压用水。
(2)集体宿舍、旅馆、医院、学校、公共浴室、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生活二次加压用水。
(3)工矿企业的生产、生活二次加压用水。
(4)城乡住宅小区的二次加压供水。
特别适应于下列情况:
(1)市政给水管网的供水量足够,水压不能满足要求的场合。
(2)市政给水管网可资利用水压较高的场合。
(3)不适宜设置贮水设备(水池、水箱等)、防止对水质产生污染的场合。
无负压供水设备不宜用于可能对市政供水管网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行业(如生化、铁工业、有毒物质、辐射等)的二次加压给水工程。